金融界音讯,近来,开平市长沙村庄人家美食店因出售不符合食物安全规范的食物以及收购涉案食物质料时未彻底实行进货查验责任,被开平市商场监督管理局正告并罚款。
依据公告内容,当事人从事热食类、冷食类食物制售等经营活动,期间制造并出售的白切鸡抽样查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规范要求,查验定论为不合格。另,当事人在收购涉案白切鸡的食物质料时,查验了供货者的营业执照,但未查验食物出厂查验合格证或许其他合格证明,也未保存相关购货凭据。
开平市长沙村庄人家美食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构成了出售不符合食物安全规范及未实行进货查验责任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决议责令当事人当即改正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未实行进货查验责任的行为,给予正告;出售不符合食物安全规范的食物,罚款 10000 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经查明,当事人于2018年12月28日经核准挂号,从事热食类食物制售、冷食类食物(含烧卤熟肉)制售等经营活动。期间,当事人从供货商处购入肉鸡等食物质料,经焖煮、降温等工艺制造成白切鸡后,以100元/只的价格对外出售。 2024年5月8日,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本局托付,对当事人于当日制售的白切鸡进行抽样,并送广东省食物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物查验站)查验后出具查验陈述(№:XBJ03)显现,经抽样查验,被抽检的白切鸡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DBS44/006-2016《非预包装即食食物微生物定量》要求,查验定论为不合格。至案发时止,当事人制售上述不合格的白切鸡共1只(共1.4kg),已悉数被抽检,可查货值金额为100元,违法来得到的无法核算。 另,当事人在收购涉案白切鸡的食物质料时,查验了供货者的营业执照,但未查验食物出厂查验合格证或许其他合格证明,也未保存相关购货凭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决议责令当事人当即改正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一、未实行进货查验责任的行为,给予正告; 二、出售不符合食物安全规范的食物,罚款10000元。